关于印****《安徽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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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安〔2008〕211号
各市建委:
为了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安全生产方针,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,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,确保建设工程生产安全,杜绝重大安全事故****生,促进我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平稳好转,我厅制定了《安徽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》,现予以印****,请遵照执行。
安徽省建设厅
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安徽省建